商标权人负有什么义务,简述商标权人的权利

序号 | 义务类型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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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使用义务 | 商标权人需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若长期闲置不用,不仅是资源浪费,还可能因他人提出撤销申请而丧失商标权。就好比种了地却不播种,这块地可能就会被收回。 |
二 | 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义务 | 商标代表着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信誉,商标权人有义务保证其质量的稳定性。要是挂羊头卖狗肉,质量不过关,消费者可不买账,最终砸的是自己的招牌。 |
三 | 依法使用义务 | 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商标,不能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注册人名义、地址等信息。要是随意变动,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使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商标权人除了上述义务,也享有一些权利: 其一,专用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的、排他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这就像是给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贴上了专属标签,别人不能随便模仿。 其二,许可使用权。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就好比把自己的房子租给别人,在一定期限内让别人使用。 其三,转让权。商标权人有权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就像是把一件宝贝卖给别人,转让后,商标的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化。 商标权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切实履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商标在商业舞台上绽放光彩,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