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无效宣告

序号 | 关键词 | 拓展关联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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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效宣告 | 专利无效宣告、商标无效宣告、无效宣告情形 |
2 | 什么时候 | 时间条件、触发时机 |
3 | 可以 | 具备条件、符合要求 |
什么时候可以进行无效宣告
- 在专利领域,当一项专利被授予后,如果他人认为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是可以请求无效宣告的。比如,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要求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如果一项专利技术在申请前就已经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那么就不满足新颖性条件,此时就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创造性方面,如果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不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也可能成为无效宣告的理由。
- 对于实用性,要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若一项专利技术无法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比如是一种违背自然规律的幻想技术,那也可作为无效宣告的依据。另外,如果专利的主题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像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等本身不能授予专利的内容却被授予了专利,也能进行无效宣告。
- 在商标领域,也存在多种可进行无效宣告的情形。如果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比如通过伪造材料等方式骗取商标注册,任何人都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若商标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比如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姓名权等,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还有,商标如果违反了商标法关于禁用标志的规定,如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等,或者与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冲突等情况,也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总之,无效宣告是一种纠正不当授权的重要机制,在符合上述各类规定的时间和情形下,相关主体就可以依法行使无效宣告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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