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期提交什么材料
序号 | 关键词 | 拓展关联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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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标异议期 | 商标异议申请期限、商标异议规定时间 |
2 | 提交材料 | 异议所需文件、异议材料清单 |
3 | 商标异议 | 商标异议流程、商标异议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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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异议期内,首先要提交的是商标异议申请书。这是启动异议程序的基础文件,需明确表明异议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同时要准确指出被异议商标的相关信息,如商标名称、申请号、初步审定公告号及公告日期等。申请书应详细阐述异议理由,比如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易导致消费者混淆,需将混淆的具体情形和依据有条理地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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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是商标异议期提交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是以在先权利为由提出异议,例如拥有在先的商标、著作权、企业名称权等,就需要提供相应的权利证书或证明文件。以在先商标为例,需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等,用以证明自己的在先权利状态。若涉及到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异议,要提供能证明该商标驰名的证据,像商标的宣传推广资料、销售数据、市场占有率等相关材料,以充分证明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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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材料同样不可或缺。若主张被异议商标存在恶意抢注等不正当行为,可收集对方知晓自己商标的证据,比如双方曾经的业务往来文件、合作协议等,或者证明对方有抄袭、模仿自己商标的相关证据。此外,如果有消费者因被异议商标与在先商标近似而产生混淆误认的情况,消费者的反馈、投诉记录等也可作为证据提交,增强异议理由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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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文件也必须提交。异议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异议人的合法身份和主体资格。
总之,在商标异议期内准确、完整地提交上述材料,对于成功提出商标异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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